淄博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下設職能科室9個,直屬事業單位8個,學校13所。
淄博市教育局職能介紹
1.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范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2.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3.負責市屬普通高等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穩定工作、統一戰線與群眾工作。指導駐淄高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人才工作、穩定工作、統一戰線與群眾工作。
4.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5.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協調高等教育有關業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6.參與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7.歸口管理全市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編制下達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高中段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8.組織、指導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育學術團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廣教育科研成果。
9.負責與國外、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
10.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學校)管理工作。
11.負責本部門、直屬單位(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區縣教育部門做好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2.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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