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省政府各部門發送市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決定。[1]
(六)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八)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九)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
銀川市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東有黃河穿境而過,西依賀蘭山,素有“塞上江南、魚米之鄉”的美譽,是方圓500公里唯一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建城于漢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局
-
-
博山區位于山東省中部,淄博市西南,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建縣,1955年設**山區,面積698平方公里,轄6個鎮、3個街道辦事處、一個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