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以及縣政府領導的工作報告、重要講話、總結匯報等材料。
(三)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及有關部門的來文接收、分辦、送閱、催辦、歸檔工作。
(四)審核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向縣政府的請示事項,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對縣政府文件、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并向縣政府領導及時報告。
(七)組織、指導縣政府各部門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并承擔部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
(八)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傳遞政務信息,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九)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向縣政府領導提供實際情況和政策性建議。
(十)仲裁不服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的決定申請縣政府復議的行政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經濟、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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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縣位于中國湖北省中南部邊緣,始建于公元前202年,因三國時左將軍劉備在這里安營扎寨而得名。全縣版土面積2258平方公里,轄16個鄉鎮、321個行政村,總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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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構永續發展的教育環境, 二、培育國際多元的教育視野, 三、打造專業優質的教育人力, 四、建立安全優質的教育空間, 五、推動有愛無礙的教育服務, 六、創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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